一边“吧唧吧唧”地吃着果子,一边安安静静地看着。
满屋的墨香里,多了一丝酸甜的果香。
陆明渊写得入神,并未察觉。
直到一根沾着紫色果肉的小手指,小心翼翼地递到了他的嘴边。
“哥吃”
陆明泽仰着小脸,黑葡萄似的大眼睛里满是分享的喜悦,献宝似的将一颗最饱满的野果递过来。
陆明渊从故事的世界里抽离出来,看着弟弟那张滑稽又可爱的花猫脸,心中一暖。
他低下头,张口将那颗野果含进嘴里,酸甜的汁水在舌尖炸开,驱散了长时间精神高度集中的疲惫。
“好吃。”他揉了揉弟弟的头。
陆明泽便嘿嘿地笑了起来,露出几颗小米牙,自己又塞了一颗进嘴里,吃得更香了。
院子里纳着鞋底的王氏听到屋内的动静,转过头来看。
她看着窗内,一个儿子奋笔疾书,身形挺拔如松;一个儿子乖巧陪伴,天真烂漫。
王氏的眼眶,毫无预兆地就红了。
一滴温热的泪,砸在她那双布满薄茧的手背上,瞬间浸入粗布的纹理。
她没有去擦,任由更多的泪水模糊了视线。
熬出头了,终于要熬出头了。
这些年的委屈,这些年的辛劳,在这一刻,仿佛都有了归宿。
她低下头,用袖子胡乱抹了把脸,心中却下了一个决定。
今晚起,她要熬夜,将那几匹最好的料子都绣出来。
她的绣工是顶好的,拿去县里,定能卖个好价钱。
渊儿如今是正经的读书人了,不能再用那支秃毛笔,得换一套上好的文房四宝才行!
一下午的时光,在笔尖的沙沙声与稚童的咀嚼声中悄然流逝。
当最后一缕夕阳的余晖从窗格上退去时,陆明渊停下了笔。
他吹干最后一页纸上的墨迹,将这厚厚一沓稿纸仔细整理好。
三万字,足够了。
他找来一块干净的旧布帛,将稿纸严严实实地包裹起来,准备明日就去县里。
晚饭时分,父亲陆从文扛着锄头从田里回来了。
一身的汗水与泥土,古铜色的脸膛上写满了疲惫。
但当他看到妻儿,看到桌上热气腾腾的饭菜时,那份疲惫便化作了满足的微笑。
一家人围着小方桌吃饭,气氛温馨而宁静。
饭过一半,陆明渊放下筷子,看着父亲,开口说道:“爹,我明天想去一趟县里。”
陆从文夹菜的动作顿住了,他愣了一下,看向儿子。
“去县里作甚?你刚拜了先生,该在家好生读书才是。”
“正是因为拜了先生,才要去一趟。”
陆明渊神色平静,条理清晰地说道。
“先生考校我的功课,我答得尚可。”
“只是孩儿觉得,所用笔墨纸砚太过粗劣,我想去县里书坊看看,顺便也长长见识。”
他没有说实话。
卖话本一事,在没有见到银子之前,说出来只会让父母空担心。
听到笔墨纸砚太过粗,憨厚老实的陆从文心中一凛。
他不懂什么大道理,但却知道读书人的事,不能马虎。
他沉吟了片刻,看了一眼妻子王氏,见她也是一脸期盼,便重重地点了点头。
“好!那就去!正好,我把家里前些日子熏好的几条腊肉也带上,一并卖了,给你换些好笔墨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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